管理规定 科室管理 质量控制 服务沟通
返回首页

医学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SOP文件(13)

时间:2012-06-28 07:24来源:幸福检验 整理 点击:
f) 原始样品采集日期和时间;
g) 实验室收到样品的日期和时间。
申请表的格式(电子或书面的)及申请表送达实验室的方式应与实验室服务用户讨论后决定。
5.4.2实验室管理层应文件化及实施正确采集和处理原始样品的专用指导书(见4.2.4),并可供负责采集原始样品者使用,其应包括在原始样品采集手册中。
5.4.3原始样品采集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以下资料的复件或出处:
1) 实验室可提供检验项目之目录;
2) 知情同意书(只要适用时);
3) 在原始样品采集前提供给患者的有关自我准备的信息和指导;
4) 为实验室服务用户提供的医学指征和选择适当的可利用程序的信息。
b) 以下程序:
1) 患者准备(例如为护理人员或负责静脉穿刺医师提供的指导书);
2) 原始样品识别;
3) 采集原始样品(如静脉穿刺,皮肤穿刺,血,尿和其他体液)并描述原始样品采集所用容器及必需添加物。
c) 以下说明:
1) 申请表或电子申请表的填写;
2) 原始样品采集的类型和量;
3) 特殊采集时机(如要求);
4) 从样品采集到实验室接收样品期间所需的任何特殊处理(如运输要求、冷藏、保温、立即送检等);
5) 原始样品标记;
6) 临床资料(如用药史);
7) 提供原始样品患者的明确且详细之标识;
8) 原始样品采集者身份标识的记录;
9) 采集样品所用材料的安全处置。
d) 以下说明:
1) 已检样品的存放;
2) 申请附加检验项目的时间限制;
3) 附加检验项目;
4) 因分析失败而需再检验或对同一原始样品做进一步检验。
5.4.4原始样品采集手册应作为文件控制系统的一部分(见4.3.1)。
5.4.5原始样品应可追溯到具体的个体(通常由检验申请表)。实验室不应接受或处理缺乏正确标识的原始样品。
若原始样品识别方式不确定或原始样品中的被分析物不稳定(如脑脊液、活检标本等),及原始样品不可替代或很关键,实验室可选择先处理样品,待申请医师或采集原始样品者承担识别和接受样品的责任和/或提供适当的信息后再发布结果。这种情况下,负责识别原始样品者应在申请表上签字或可被追溯至申请表。无论何种原因,若在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进行了检验,应在报告上明确责任人。留待进一步检验(如病毒抗体,与临床症状有关的代谢产物)的样品也应同样标识。
------分隔线----------------------------
赞助商链接
推荐内容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