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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标本采集手册(3)

时间:2010-05-05 12:58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五) 骨髓

采样由临床医师穿刺,抽吸量不得超过0.2ml,涂片送检。

(六) 胃及十二指肠液

一般均在门诊或病房采集后送检,收样时应核对标本。胃液分基础胃酸分泌(ABO)、最大胃酸分泌(MAO)等,十二指肠液分甲、乙、丙、丁管。甲管来自总胆管为橙黄色,乙管来自胆囊为黄绿色,丙管来自胆道为柠檬色,丁管来自十二指肠液为灰黄或淡黄色,细菌培养应从乙管取样接种培养基。

(七) 痰液标本

采集晨间第一口痰,多用于细胞学及微生物学检查。采样前应先反复漱口,经深呼吸数次后用力咳痰,不可吐入唾液。微生物培养取样应在抗生素等药物治疗开始之前,如已用药,则应选血液药物浓度最低水平时采样。

(八) 阴道分泌物

由妇产科医师采样后即时送检,如不能及时送检,可在37℃加温数分钟后检查,否则影响滴虫动力,易于漏检。

(九) 精液和前列腺液

采集精液应在禁欲3~5天后进行,且于排精后30min内保温送达检验科,容器以广口玻璃小好,不可贮存于避孕套或塑料瓶内,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检查。前列腺液由医师作前列腺按摩术取样,收到标本后亦应立即检查。

(十) 其他标本

根据具体检验项目而定,临床医师在开申请单前,应同检验科相关部门联系并询问详细后,注明检查要求,再
采样并及时送检。
总之,各种检验标本的采集合适与否,直接关系检验质量,应予以重视。

三、标本保存和运送

标本保存和运送是检验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之一。由于采集的标本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检验结果受或大或小的误差,因此必须正确掌握标本保存和运送。
(1) 采样后须立即送检的常规项目:血氨、血沉、血气分析、酸性磷酸酶、乳酸以及各种细菌培养,特别是厌氧菌培养。
(2) 采样后0.5h内送检的常规项目:血糖、电解质、血液细胞学、体液细胞学、涂片找细菌、霉菌等。
(3) 采样后1~2 h内送检的常规项目:各种蛋白质类、色素类、激素类、脂类、酶类、抗原、抗体测定等。
(4) 采样后2 h以上才能送检者,则常对标本采取必要的保存手段。对血糖或乳酸可直接分离血清后冷冻保存,或用NaF作稳定剂2~8℃密封保存;K+ 必须分离血清后密封2~8℃存放;ACP须加稳定剂后分离血清冷冻保存;对其他一般项目,可加盖密封后直接2~8℃存放,但血沉和细胞学检查不能采用此方法。
(5) 标本保存1个月:一般对检测物分离后,-20℃存放。
标本需长期保存(3个月以上者):对检测物分离后(包括菌种) -70℃保存,还应避免反复冻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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