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工作岗位都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形成文件。 下面我们制订的检验科岗位责任制: (1)检验科主任 1970年毕业于北京第二医学院医疗系,一直在内科从事临床工作,1991年调任检验科,任主任。 在医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检验科的行政管理,人事聘任,业务技术,仪器设备,试剂定购,继续教育,学生教学和科研工作。他要定期参加临床查方和讨论,收集和听取临床医生和病人对检验科工作,特别是服务态度和化验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要经常与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各实验室组长分析质量体系运行中研究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检验科的服务和技术水平。 (2)技术负责人 1985年毕业于北京市卫生学校检验专业,1991年毕业于北京市职工医学院检验系取得大专学历,1999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夜大)医疗系,取得本科学历。 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检验科的技术工作,主要包括实验室主要检测项目的技术参数的设置,仪器的校准和调试,仪器工作状态的监视和检查,实验室环境的监测,试剂管理,新检验项目的开展,新仪器的论证和引进,如果实验室或医院已经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HIS或LIS),网络的运行个管理。 (3)质量负责人 1984年毕业于北京市卫生学校检验专业,1990年毕业于北京市职工医学院检验系,取得大专学历,1999年又进入首都医科大学(夜大)医疗系本科学习。兼任微生物实验室组长。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检验科的质量工作,主要包括检查和稽查各实验室日常工作质量,质量系统是否在正常运行,各实验室室内质控状况,室间质评结果,定期深入临床科室收集和听取临床医生,护士和病人对检验质量的反映和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不断修正和完善质量控制系统,使所有影响检验质量的环节和因素都处于良好的控制状态。 (4)实验室组长 由熟悉本实验室专业技术工作,仪器设备使用,热心为病人服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5)实验室质控员 现大多由实验室组长兼任。 负责该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样品的检测和报告,并根据质控和质评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参加由质量负责人组织的科内各实验室质量的稽查。 (6)受权签字人 仅在生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和血液实验室的骨髓报告中试行。 负责临床化验检查最后报告的审核和签字。 (7)检验操作人员 在实验室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按质量体系中的饿要求和规定完成好每日的饿常规检验工作,认真做好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的质量保证,并有责任及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及时纠正。 检验科人员的技术结构分为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三部分人员,其比例以2:5:10为合适。因为,检验技术工作是检验科的主要工作,而且夜班多,劳动强度较大,所以,年轻的初级职称的工作人员的比例应当较大。中级职称的人员主要负责各实验室的工作,特别是质量保证工作和一定的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高级职称的人员主要为科室负责人和全科技术和质量负责人以及教学,科研的骨干。应吸收少数临床医生和医疗系毕业生参加到检验医学的队伍中来,加强检验科与临床可是的沟通和联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如果没有检验检验工作的经历,应当首先在检验科内进行轮转,熟悉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的工作;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都应当是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中的佼佼者,初级职称的人员也应受过大专教育。我国应逐步取消检验专业的中专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