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针对这几种症状开出了“药方”。
“我们与卫生部门、医院没有关联,是独立的"第三方";我们提供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讲究简化程序、缩短时间,而且在调解的每一个环节中都为患方提供多条路径,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调解原则,患方都可以自由选择。”龚选民介绍。
记者翻看多起调解案件的卷宗后发现,龚选民所说的“第三方”,实际贯穿于调解的每一个步骤: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将最重要的证据保存起来,防止了医院私自修改病历,也消除了患方的怀疑;判断是非环节,患方可自主选择进行专家咨询还是进行医疗鉴定,若选择专家咨询,患方可从专家委员会中自行挑选觉得可信的专家,调处中心为此还专门请了大量部队医院医生、法医等公信力较高的专家加入委员会;在调解结束后,为了确保患方尽快拿到赔偿,调解中心牵头建立了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基金,一旦赔偿条件谈妥,调解中心可立即从基金中预先支取赔偿款给患方,确保案结事了。
“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医患双方有了新的沟通、调解平台,这个平台对于患者而言,代表着公信力,打破了医疗机构单方面的话语权;对于医院而言,将"战火"从病房引开,就是最大的胜利。医务人员只有从纷繁的医患纠纷中解脱出来,才能专心为病人治病,最大化地保证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南平市人民医院院长董良瀚说。
是非标准从“大闹大赔”到“大错大赔”
在南平市卫生局,曾有这样的疑问: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在“后龚选民时代”会怎样?
龚选民则表示,这不是问题,“现在制度已经完善了,各安其职,我走了他们一样干得好”。
据了解,随着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运行,在《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原则指导下,《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调解规则(试行)》以及详细的工作流程、调解格式文书等都在不断地规范和完善。
这些看似表面工作的规章和文书,被龚选民看得极其重要。“让调处中心的工作得以延续,这是基本功能,更关键的目的是,要转变以往认为调解就是"委曲求全"、依人办事的观念,要让医患纠纷的处置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他解释说。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而各地政府为了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稳定局面,往往会协调医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这种临时性的解决方案,常常以“不分是非,给钱了事”的做法换来事件的平息。然而,这样却让医患纠纷走上了“大闹———领导重视———赔偿多”的逻辑中去,在不断被复制的过程中形成恶性循环,甚至催生职业“医闹”。
“我们最根本的原则就是要打破这种"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逻辑,重新确立是非判断的标准,以事实说话,"大错大赔,小错小赔,无错不赔"。”龚选民说,在这种观念前提下,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分清责任的原则,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解;二是过错赔偿的原则,依法依规决定赔偿数额分配;三是依法赔付的原则,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使调解协议有充分的法律依据。除此之外,调处中心正在抓紧制定公平赔偿的原则,对在医患纠纷中因为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危及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的责任人,为了体现公平,应予以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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