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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SOP文件(9)

时间:2012-06-30 07:12来源:幸福检验 整理 点击:
9.6.2 危害评估记录
应有正式的危害评估体系。可利用安全检查表对危害评估过程记录及文件化。安全审核记录和事件趋势分析记录有助于制定和采取补救措施。
9.6.3 危险废弃物记录
   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记录应是安全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危险废弃物处理和处置、危害评估、安全调查记录和所采取的相应行动记录应按有关规定的期限保存并可查阅。
9.6.4 危险标识
应系统而清晰地标识出危险区,且适用于相关的危险。在某些情况下,宜同时使用标记和物质屏障标识出危险区。
应清楚地标识在实验室或实验室设备上使用的具体危险材料。
通向工作区的所有进出口都应标明存在其中的危险。尤其应注意火险以及易燃、有毒、放射性、有害和生物危险材料。实验室管理层应负责定期评审和更新危险标识系统以确保其适用现有的危险。该活动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
应使涉及的非实验室员工(如维护人员、合同方、分包方)知道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
员工应受培训,熟悉并有关于紧急程序的专用书面指导。
应标识和评审对孕妇健康和易感人员的潜在危险。
应进行危害评估并记录。
9.6.5 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的报告
实验室应有程序报告实验室事件、伤害、事故、职业性疾病以及潜在危险。
所有事件(包括伤害)报告应形成文件,应包括事件的详细描述、原因评估、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为实施建议所采取的措施。
事件报告(包括补救措施)应经高层管理者、安全委员会或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评审。
9.7 培训
实验室负责人应保证对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等工作人员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培训应强调安全工作行为。
一项全面的培训计划始于书面的规划,应包括对新员工的指导以及对有经验员工的周期性再培训。应要求员工在某一领域工作前阅读适用的安全手册。员工应书面确认其已接受适当的培训,阅读并理解了安全手册,包括其执行日期。
一项安全培训计划至少要有消防和预备状态、化学和放射安全、生物危险和传染预防。课程应按照员工的岗位制定,应适当考虑怀孕、免疫缺陷和身体残障情况。应有一套系统评估每个员工对提供给其信息的理解力。
实验室应保证全体人员受过急救培训。 应提供物品和程序以减少涉及潜在传染性材料、化学品或有害物质的不利作用和事件的发生。
应有救治指南,必要时,还应有与实验室内可能遇到的危险相适应的紧急医学处理措施。所有员工应熟悉被刺伤后所执行的程序。
9.8 个人责任
9.8.1 食品、饮料及类似物品
食品、饮料及类似物品只应在指定的区域中准备和食用。食品和饮料只应存放于非实验室区域内指定的专用处。冰箱应适当标记以明确其规定用途。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9.8.2 化妆品、发、珠宝
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
长发应束在脑后。在工作区内不应配带戒指、耳环、腕表、手镯、项链和其他珠宝。
9.8.3 免疫状态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免疫以预防其可能被所接触的生物因子感染。应按有关规定保存免疫记录。
对一特定实验室的免疫计划应根据文件化的实验室传染危害评估和地方公共卫生部门的建议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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