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青岛平度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时间:2010-06-18 22:38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次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字〔2006〕7号)精神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8〕178号)的规定,2010年平度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7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护理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具备拟任职位所必需的身体条件;
5、由山东省招募在平度参加“三支一扶”(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可不受生源地(户口)条件限制;
6、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平度市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由平度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由平度市人事局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18日(8:3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平度市人民会堂(平度市红旗路125号)。
4、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者须在参加面试之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省“三支一扶”毕业生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平度市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提前下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
5、考务费:笔试考务费40元。对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的毕业生和农村特困毕业生减免考务费(含笔试和面试考务费)。拟享受减免政策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最终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7、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按职位报考,不报具体单位,录取时各职位由考生按成绩依次选择招聘单位。硕士研究生若无对应职位,可根据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
8、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2010年6月24日(9:00-11:30,14:00-17:00),到平度市人民会堂领取。
(二)笔试
1、笔试。笔试采取封闭式统一命题、闭卷考试、集中阅卷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为卫生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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