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201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时间:2010-04-29 23:14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次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满足我区卫生医疗需求,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3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
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24名;成熟专业技术人员29名。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附后)进行注册报名。没有条件网上报名的,可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7日—2009年5月12日(现场通过网络报名的节假日除外)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录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称、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进行验证。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如实、准确填写《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提交成功的1个工作日后、报名期限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通过照片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打印《2010年成都市新都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5月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0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个别紧缺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职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开考。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
1)笔试: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60%。
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其他信息详见准考证。
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应聘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按照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应聘我区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团委、人事局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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