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为重庆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重庆市卫生局【2011】13号文件《关于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 培训目的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培养具有高尚医德、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住院医师。 二、 报名条件 1、 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2、 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学专科毕业生。 3、 自愿进入临床住院医师培训,愿意遵守《大坪医院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合同》,愿意按相应二级学科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工作。 三、 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报名地址 报名者应在2011年6月15日-7月31日期间,携带《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201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四、六级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通知书》(社会流动人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和近期1寸登记照片2张,到大坪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联系电话:023-68757280,联系人:张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支路10号邮编:400042 四、 招收程序 医院于8月上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组织报名者进行考核,包括临床基础知识考核、专业技能考试、专家面试。考核合格者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培训。 五、招生计划 院所确定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急诊学、神经病学、皮肤性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学、康复医学科、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学、临床病理学、口腔科学、全科医学16个二级学科,拟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共计60名。 六、待遇 1、学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规范化培训,学员档案须由重庆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培训结束后,院所将遴选招聘部分优秀住院医师留院所工作。 2、医学学士学位获得者,通过第一阶段培训、考核,取得《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者,可参加在职申请临床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 3、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后由院所每月发放助学金。助学金标准按重庆市有关政策执行。 4、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国家职称资格考试。 附件:《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201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大坪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