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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称检验结果互认先要规范流程

时间:2011-11-04 12:53来源:健康报网 点击:

       本报讯  实施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在现实中还面临哪些问题,如何避免结果互认潜在的医疗法律风险?在近日举办的第十四届Sysmex医学检验学术论坛上,来自全国医学检验界的同仁与临床、法律专家以及卫生部相关政策制定方围绕法规、流程与互认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悉,由于各医院临床检验方法和标准尚未统一,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医院和医生在实施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时还存在思想顾虑,担心因互认的结果不准确而造成临床诊治失误,引发医疗纠纷。
 
 
 
  与会者认为,严谨的规范化流程是实施检验结果互认的前提。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主任委员丛玉隆教授说,要做到检验结果互认,首先要做到医学实验室的互认,要建立一个共同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国内已有100家医疗机构的医学实验室通过了ISO15189(《国际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通用标准》)认证,有18家医院的检验科通过了卫生部国家级重点专科评估。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表示,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今后国家要在设备、设施上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同时要逐步加强医学检验人才的培养。
 
 
 
  论坛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就《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条款作了详细解读。他认为,加强医学流程的法制化管理,是实现检验结果互认的法律保障。
 
 
    (记者孟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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