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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的研究更注重科学问题的探索和实际问题的解决(2)

时间:2010-09-15 16:37来源:中华肝脏病杂志 点击:


曹婕等在本期发表的论文中研究了HCV非结构基因(NS)5A蛋白对干扰素α-2b诱导的STAT1磷酸化及核转移的抑制作用,认为,HCV NS5A对干扰素α-2b的JAK-STAT1信号传导途径的抑制作用可能是HCV治疗中干扰素抵抗的机制之一。该论文在基础研究中从分子和细胞两个层次较充分地证明了干扰素治疗丙型肝炎中NS 5A对干扰素抵抗的可能机制。如能进一步在临床随机对照患者中加以验证,则可能说明某些患者干扰素治疗后无应答的机制和复发的机制,将是对HCV和宿主相互作用机制研究的不断完善,同时,还有可能挖掘干扰素抗病毒应答新的预测标志。
 

近年对HCV感染研究的另外一个重要进展是应用于HCV感染不同阶段的各种诊断方法。主要体现在HCV核酸诊断的标准化、HCV核心抗原的检测和肝纤维化、肝硬化的诊断。为了便于不同检测中心、不同检测试剂间检测结果的对比,欧美等国家将HCV RNA的检测结果经过标准化以后以国际单位表示。对HCV核心抗原检测试剂的研究已经将HCV核心抗原检测逐步应用于感染的诊断、抗病毒治疗的监测等。目前,我国有5个厂家生产HCV RNA的核酸诊断试剂获得国家药品和食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但是,对于标准化还缺乏有力的研究加以支持,需要加以研究而完善。在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支持下,我们已经建立了HCV游离核心抗原的检测,但HCV总核心抗原的检测试剂还需要进一步开发,以满足临床的需要,并且,应当不断完善,提高质量和检测的敏感性,做好质量控制,从而推广于临床。
 

对于慢性HCV感染诊断的一个研究热点是纤维化的预测和诊断。慢性HCV感染病程经过隐匿,往往发展至终末期肝病才就诊。有研究表明,一旦发生失代偿并发症,具有一个以上并发症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生存率低于仅有一个并发症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7],因此,尽早明确肝纤维化和肝硬化的诊断对于控制疾病进展,降低肝硬化的发生有重要作用。近来,国际上建立了一些无创性的慢性HCV感染肝纤维化和肝硬化的诊断方法[8, 9]。这些检测方法简便易行,由于无创伤而易于在临床推广,易于被患者所接受,但是,这些指标的设立还需要结合不同患者的特点,在更广泛的患者中加以验证。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还需要加强,以建立适合我国慢性丙型肝炎的无创性肝纤维化、肝硬化诊断方法。
 

目前,慢性丙型肝炎有效的抗病毒治疗仍是聚乙二醇化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治疗。美国肝病学会、欧洲肝病学会对于治疗的推荐意见均是基因1型感染者为48周疗程,非基因1型感染者为24周疗程。近来的研究表明,在干扰素治疗中病毒的动力学变化可以帮助我们采取更加个体化的治疗。对于基因1型病毒感染患者接受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的过程中,如在初始治疗3个月后,仍未达到血清HCV RNA水平下降2 log10(早期病毒学应答,EVR)往往预示治疗失败,可以停止治疗。以往研究已经发现,干扰素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24周后血清HCV RNA仍然高于检测阈值者几乎很难获得持续病毒学应答(SVR),即使继续治疗达1年也难以提高SVR,对于这部分患者而言,停止治疗也可以认为是正确而合适的。总之,个体化的治疗是根据初始治疗中出现病毒学应答而不是无应答来调整治疗方案[10]。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近来一些研究显示,仅仅12至16周疗程对于基因2型和3型感染的患者也是恰当的,经过初始的4周治疗即可将病毒水平降低至检测水平以下(快速病毒学应答,RVR)[11, 12]。但短疗程取得应答治疗需要高剂量的利巴韦林而不是常用的剂量。虽然可能受益于短疗程治疗的仅仅是少部分患者,为选择性的人群,特别是治疗前低病毒负荷的患者,而且,RVR也不是SVR的替代标志。但是,很显然,这些研究表明,在慢性丙型肝炎治疗中,不再是一个固定的剂量和疗程适合于所有的患者,对不同的患者应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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