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满分100分。 (4)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最低资格分数线。在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人数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构不成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1)面试采取全封闭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必须于面试前一天8:30—11:30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胶州市人才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领取《2010年胶州市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在胶州人才网、胶州市卫生网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构不成比例参加面试并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page]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该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胶州人才网、胶州市卫生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前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由胶州市人事局、胶州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经查实考生提交虚假证件证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明年不得参加招聘,已经聘用的予以取消聘用。 3.面试时,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私自带入考场的,视为作弊。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后若发现考生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公开招聘过程中每个阶段的成绩及相关信息均通过胶州人才网、胶州市卫生网发布,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及时通过以上渠道获得信息的,责任自负。 7.相关网址及联系、监督电话。 胶州人才网:http://www.jzrc.gov.cn 胶州市卫生网:http://www.jzws.gov.cn 联系电话:0532-822882730532-82201803 监督电话:0532-82288035 附件:《2010年胶州市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计划表》 胶州市卫生局 胶州市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