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现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情况。 ②在校表现和服务承诺得分:坚持优校优生优先、特殊专业对口优先原则,将院校类别、特殊专业对口和在校表现(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等)折算得分计入面试成绩(具体积分办法另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70%和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 ⑶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健康体检: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专业面试成绩达到60分(百分制)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后不得再进行岗位调换,不服从选岗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专业面试成绩达到60分(百分制)以上、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1周,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卫生局、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享受我县卫生系统同类人员待遇。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后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2个考核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5—82367776(县卫生局人教科) 监督电话:县卫生局0515—82350346县人社局0515-87096326 射阳县卫生局射阳县人社局 二O一O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