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
时间:2010-06-18 22:33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次
为建立一支适应我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规范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洪府厅发[2006]108号)和《关于明确2010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和选聘人员使用编制计划数的批复》(洪编发[2010]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南昌市2010年度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10年9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10个市直卫生事业单位的178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
5、身心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5周岁为1984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30周岁为1979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以此类推。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2010年度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南昌市人事局网、南昌卫生信息网、南昌人才网、江南经理人网、江西人才人事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笔试、面试、体检等后续信息在南昌市人事局网、南昌卫生信息网、江南经理人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至6月28日,考生可从江南经理人网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考生要与照片同步上传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南昌市卫生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等。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保局、市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网络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少数报名人数较少或因资格条件限制使生源面窄的岗位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时间:初定于2010年7月中旬,确定时间以准考证为主。
岗位招聘人数在8人及以下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方可开考;岗位招聘人数在8人以上的可放宽至2:1。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该岗位不开考。
报考硕士学位或副高及其以上职称岗位的原则上不参加笔试,按申报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开考比例为2:1。硕士学位或副高及其以上职称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达到8:1及以上的需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都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100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人文学、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人员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100分,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分为临床(含影像)、公卫、中医、护理、口腔、检验、药学、康复八类。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携带好相关考试用品(如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黑色水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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