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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斗士”雷闯 寄信千封给全国医院

时间:2011-01-28 15:46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

   1301封信件,23.41千克,摞起来接近1.5米高。1月26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重庆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乙肝斗士”雷闯在广州海珠区昌岗东路一家邮局,寄信给全国1301家三级甲等、乙等、丙等医院,呼吁这些医院切实遵守政府的“乙肝禁查令”,并将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开展乙肝检测项目情况的通报》寄给了这些医院。“希望这些医院以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为戒,更好的落实国家禁查乙肝政策”。 

 
  ■1301家医院 
 
  分布全国东西南北 
 
  在进邮局前,雷闯和一名志愿者特意以一人高的邮件为前景,留下了纪念照(见右图)。 
 
  “这可是我与十多名志愿者工作7个多小时的成果,也是第四次这么大规模寄信,邮寄的地方都是大医院集中的地方,包括北京83家,上海43家,江苏65家,湖北59家,四川54家,浙江85家,山东82家,重庆22家,河南46家,广东83家……”雷闯介绍。 
 
  在2008年,他给524名中科院院士寄信呼吁中科院招研究生不要乙肝歧视,2009年给全国1983所高校校长寄信,呼吁高考录取不要有乙肝歧视,2010年雷闯给524家五星级酒店寄信,呼吁不要有用工歧视。 
 
  ■政府部门查违规企业 
 
  在寄送完信件后,26日下午4时,雷闯又来到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黄埔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对涉案检查乙肝的公司的调查进度,同时将卫生局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交给这些单位,希望对人社局调查有所帮助。 
 
  “既然广州市卫生局已对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暗查乙肝行为作出处罚,那么相应地在该医院查乙肝的公司应该被劳动部门处以罚款。”雷闯说。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68条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黄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工作人员对雷闯说,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监察大队已经展开调查,初步查清黄埔区范围内有数家企业违规对员工查乙肝,目前调查仍在继续。 
 
  ■千封信件有备而寄 
 
  经过雷闯等乙肝携带者的举报、联名建议和网络“围观”,违规为用人单位暗查乙肝的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终于受到了处罚,1月25日上午,雷闯从广州市卫生局领到了《关于雷闯等同志信访的复函》,确认了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违规开展乙肝检测而被暂停体检业务。 
 
  在等待广州市卫生局处罚医院的最终结果出台的一个月里,雷闯不断思考一个问题:“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的违规行为被曝光了,而且肯定要受到处罚,可是怎么样才能让全国其他的医院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呢?”在和朋友们和志愿者反复讨论后,雷闯决定,广州市卫生局对该医院的处罚决定一出台,就给国内的其他医院写信,把处罚通知转发给这些医院。 
 
  于是,志愿者们分工查好了1300多家医院(三级甲等、乙等、丙等及主要医院)的邮编、地址等信息,1月25日卫生局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一出来,志愿者们就立即行动,从25日下午2点开始到晚上9点多,至少20多人次的志愿者参与,1301封信全部写好。“写信的过程,我们全部是流水线作业。专人给打印出的医院地址涂胶水,专人贴医院地址,专人折信,然后专人将信装信封,专人给信封涂胶水,再专人封口。”雷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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