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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年职工医保自付不超20% 居民看小病也给报销

时间:2010-12-25 21:22来源:扬子晚报网 点击:

   记者昨获悉,最近这几年,江苏的参保职工医疗费总负担逐年下降,2008年个人费用总负担比例为32.38%,2009年则降到27.06%。省医保中心有关人士称,目前江苏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已达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明年将继续稳固这一成果,让老百姓自掏的医疗费更少。 

 
 
  截至当前,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达1764.5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则达到1330万人。明年,江苏省医保将进一步“拾遗补阙”,采取多种措施重点推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参保,同时做好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等各类人员参保工作,将高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确保城镇职工、居民医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 
 
 
  目前江苏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已达80%,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则达到60%以上。明年,江苏打算继续巩固这一成果。省医保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通过提高大重病报销比例、医疗救助以及年底的“二次补偿”等办法,来降低参保人承担的费用,在很多地区,医保对某些参保人的报销比例早已超过90%。 
 
 
  记者还获悉,从2007年开始,我省各地都在探索扩大居民医保支付范围,明年将在省级层面作出要求,要做好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除了门诊大病和住院,参保居民看门诊小病,各地医保基金都要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同时,针对部分育龄妇女因没有工作单位无法参加生育保险情况,江苏省医保还将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今后,我省还将在方便参保人看病上做文章。记者了解到,上个月宿迁市启动了医保“一卡通”信息系统,该市102万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大市范围内任何一家定点医院、药店便捷地享受“刷卡结算”的医保服务。明年,江苏各地将以宿迁市为榜样,在政策标准、基金管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方面加快实现“五统一”,力争到2011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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