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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以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时间:2010-12-24 14:44来源:新华网 点击:

   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黄小希)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22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时指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遇到一些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6006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占总数的51%。安徽、江西、陕西等地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开。零差率销售后的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 
 
  张平介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遇到的问题包括:部分地方反映基本药物品种偏少,部分基本药物国家指导价偏高,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不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 
 
  作为本次医改提出的一项新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旨在保障基层用药的安全有效和方便可及,减轻群众用药负担。针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法:一是尽快启动基本药物目录和指导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使基本药物品种和指导价格更加符合基层实际;二是围绕基本药物质量、价格和供应三个核心要素,着力推进量价挂钩的省级集中采购办法;三是建立规范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张平表示,继续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力保2011年推广到所有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两个重要文件的落实,加大基层综合改革力度,全面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建立起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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