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医学院校应设医德课 如何根治过度检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名医生均认为,在公益性质的公立医院被市场化的今天,要短期根治“过度检查”有难度。其中一名医生指出:“对于一些公立医院来说,在‘救死扶伤’的同时,赚钱也是其目的。只要有这一目的存在,就难避免‘过度检查’。” 目前在重庆某医学院校任教的李波(化名)还认为,在现阶段,医院也需“盈利”。他说,医生的工资都是由医院来解决,虽然自己的工资是由学校发的,但实际上更多收入得靠自己“挣”。 李波等医生开出了解决“过度检查”的药方:卫生主管部门应制订限制性规定,最大限度地限制医院通过“过度检查”牟取暴利。此外,还应当在医学院校加强医德教育,甚至专门开一门课程。另一位在重庆某医学院校任教的医生说,他读书时,没有这种课程,只学过医学伦理课,如今的医德现状比当年差了很多,可仍没有这门课程。 记者随后联系上市内两所医院的院长,但他们都拒绝对医院“过度检查”发表意见。 第三方机构何时才有? 记者了解到,对于医院是否对病人“过度检查”,目前仍由卫生主管部门来认定。在昨天大渝网的调查中,多达91%的网友认为自己或家人在看病时,遭遇了“过度检查”,但他们中只有12%的人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过。有网友说,卫生主管部门这个“婆婆”,会袒护“儿媳”,投诉难以解决问题。 网友“希拉”昨日还提出建议:若卫生主管部门难以从源头上限制“过度检查”,那应牵头建立一个第三方判定机构。这个机构类似于人民法院,应当由若干德高望重的医疗专家(退休的更好)组成裁判委员会,对前来判定是否“过度检查”的当事人,收取不高的判定费。若医院和医生被判定为“过度检查”,则判定费由医院和医生负担。被判定“过度检查”的医院和医生,应由卫生主管部门给予严厉惩处。 网友的建议不久后有望成为现实——今年3月,在全市医政工作会上,市卫生局副局长周英杰称,我市年内将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发生医疗事故时,病人或家属的索赔若超过万元,将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重庆商报 记者 聂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