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肉制品时,(亚硝酸盐)用量有标准吗?”记者问。 “没有标准,完全凭师傅的经验。中餐配料都是这样。”朱师傅说。(下转第3版)(上接第1版) 不仅仅是误食误用的问题 在互联网上以“亚硝酸盐 中毒”作为关键词搜索,结果超过360万条,多数为各地的亚硝酸盐中毒事件报道。而这些中毒事件的调查结果,又多被冠以“误食”、“误用”。对此,不少业内专家表示,亚硝酸盐中毒的高发态势绝不仅仅是“误食”、“误用”那么简单。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范志红副教授所在的实验室曾对北京市场上10种嫩肉粉和腌肉料进行鉴定,发现其中全部含有亚硝酸盐。范志红最近撰文指出,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她和学生们又从北京的各大超市收集了18个样品。其中4个与前面的产品重复。对不重复的14个样品进行测定,均测出亚硝酸盐,但含量低于外地市场的水平。这14种产品无一在包装上标注含有亚硝酸盐成分,也没有任何使用方面的安全提示。最让人担心的是,含有亚硝酸盐的调料产品远远不仅是嫩肉粉。松肉粉、腌肉料、酱肉料、蒸肉米粉,甚至给肉上浆的淀粉都含有亚硝酸盐。 真可谓是“无肉不亚硝”!范志红在她的博客上撰文指出,“我的学生在60家餐馆的150名厨师中所做的调查表明,大部分厨师爱用嫩肉粉,有人甚至连做鸡、鸭、鱼、虾的时候都喜欢加点嫩肉粉,而且大部分人用的时候随心所欲,并不控制数量。亚硝酸盐和嫩肉粉在店里没有专人管理,没有使用记录,没有使用培训,没有安全监督,与盐和酱油一样随便存放,随便使用。这种状况怎能不令人担心!” 范志红认为,如此广泛应用的产品,却没有相关标准的规范,也没有行业方面的管理,完全依赖于厨师使用时的个人经验,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忧心的事情。如果厨师像加盐加酱油一样随心所欲地使用嫩肉粉,亚硝酸盐能保证不超标么? 能将亚硝酸盐从食品添加剂中除名吗 资料显示,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并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护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食入0.3克~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亚硝酸盐毒性很大,而且事故频发,为什么还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营养与安全所研究员严卫星认为,一种物质是否能用作食品添加剂,主要有两个原则:一是工艺上的需要,二是不构成食品安全问题。目前,亚硝酸盐在某些肉制品的加工过程中确有必要,国家标准对其使用有严格的限量规定,在标准范围内使用是安全的。“有毒有害与否,很重要的是用量。在标准规定的量下使用,是不会有问题的。” 据介绍,亚硝酸盐用于肉制品作护色剂和防腐剂,主要是因为亚硝酸盐能与肌肉中的乳酸产生作用,使肉制品呈现一种漂亮的鲜红色,还能改善腌肉、火腿等独特的香味和风味。同时,亚硝酸盐能够抑制有害细菌的繁殖和毒素分泌,防止肉制品腐败变质,延长食物保存期。由于它的这一功能在目前使用的添加剂中还找不到理想的替代品,因此,亚硝酸盐被广泛应用于肉制品加工中。世界食品加工业将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已有数十年的历史。为保证居民食品安全,199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亚硝酸盐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2毫克/千克体重。也就是说,一个体重70千克的人,每日允许摄入量为14毫克。正常情况下,亚硝酸盐会随着尿液排出。在我国,相关卫生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进行了严格限制。我国强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在肉制品中亚硝酸盐的使用量不得超过0.15克/千克。限制残留量为≤30毫克/千克的有:腌腊肉制品类(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酱肉肉制品类,熏、烧、烤肉类,油炸肉类,肉灌肠类,发酵肉制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