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验室检查
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诊试验证实者。CD4淋巴细胞总数正常,CD4/CD8大于1。血清P24抗原阴性。
3. AIDS诊断标准
(1)接触史同急性HIV感染。
(2)临床表现
原因不明的免疫功能低下。持续不规则低热1个月以上。持续原因不明的全身淋巴结肿大(淋巴结直径大于1cm)。慢性腹泻多于4-5次/日,3个月内体重下降大于10%以上。合并有口腔念珠菌感染、卡氏肺囊虫肺炎、巨细胞病毒(CMV)感染、疱疹病毒感染、弓形体病、隐球菌脑膜炎,进展迅速的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粘膜的卡波济(kaposi)肉瘤、淋巴瘤等。青年患者出现痴呆症。
(3)实验室检查
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诊试验证实者。P24抗原阳性。CD4淋巴细胞总数小于200/mm3或200~500/mm3。CD4/CD8小于1。周围血WBC、Hb下降。B2微球蛋白水平增高。可找到上述各种合并感染的病原体依据或肿瘤的病理依据。
4.HIV感染者确诊病例
HIV感染者具备抗HIV抗体阳性或HIV抗原阳性,没有临床症状或临床症状与实验室检查结果尚未达到AIDS诊断标准者。
5.AIDS确诊病例
AIDS病例具备有接触史,AIDS临床表现中的任何一项和实验室检查中的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诊试验证实者,CD4淋巴细胞总数小于200/mm3或200~500/mm3 、可找到上述各种合并感染的病原体依据或肿瘤的病理依据者。晚期AIDS病例抗HIV抗体可阴性,但须具备P24抗原阳性。
6.婴儿HIV确诊病例
小于18个月的婴儿,抗HIV阳性抗体可能来自HIV感染的母亲。确认诊断需 HIV培养、HIV PCR检测或 HIV抗原(P24)中任何一项试验的阳性结果。
7.疑似病例
抗HIV抗体初筛试验阳性,确认试验出现HIV特异抗体带,但带型不足以确认阳性者。怀疑为急性HIV感染窗口期,又缺少血清抗原阳性的实验室检测依据者。疑似病例应随访观察,尽快确诊。
[治疗]
1.治疗原则
对无症状的HIV感染,一般情况下,只需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避免传染他人。对有症状患者,应相应采用根据其所处HIV感染不同病期的抗HIV治疗,针对病原体和各种合并症的治疗,也包括支持、免疫调节和心理治疗。
2.治疗方案
(1)抗逆转录病毒联合治疗
有三大类共11种化学治疗药物。包括5种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2种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及4种蛋白酶抑制剂(PI)。如:齐多夫定(迭氮胸苷ZDV或AZT),地丹诺辛(双脱氧肌苷DDI),扎西他滨(双脱氧胞苷DDC)等 ,可联合用药。
(2)免疫调节治疗
主要用于免疫调节的药物有4种。a干扰素、白细胞介素 II(IL-II)、丙种球蛋白、中药如香菇多糖、丹参、黄芪和甘草甜素等
(3)合并症的治疗
针对各种感染和肿瘤的治疗。
二、艾滋病的预防
艾滋病目前尚不能治愈,其疫苗的研究尚未成功,预防尤为重要。HIV是逆转录RNA病毒,对热敏感,56oC,30分钟灭活,许多化学物质都可以使HIV迅速灭活,如乙醚、丙酮、2%次氯酸钠、50%乙醇、10%漂白粉、2%戊二醇及4%福尔马林等。但对紫外线不敏感。
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开展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的基本知识,了解其传播途径及主要防护措施。
2.加强道德教育,取缔暗娼,禁止性乱,尤其要避免与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高危人群发生性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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