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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和处理

时间:2010-04-22 16:34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临床检验的目的是为临床提供准确可靠的实验诊断依据。为了保证实验数据的可靠性,在检验医学中必须坚持全面质量控制(total quality control,TQC。即指对影响临床检验结果可靠性的各方面因素及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和全过程质量控制(即指对实验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实验前(分析前)、实验中(分析中)和实验后(分析后)三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在实验误差中实验前误差占70%,因而实验前质量保证对减少实验误差显得尤其重要。
  
    实验前质量保证包括病人准备、 标本收集、处理、贮存和运输等, 因而能否正确地、规范化地采集和处理标本,是能否做到实验前质量保证的重要内容。在临床化学检验中,血液标本是最多应用的生物体液,血液标本因素是影响临床化学分析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我国从我们的国情出发,参考了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委员会(NCCLS)的有关规定,对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有关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我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临床检验标准专业委员会(CCCLS)已对“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收集与处理”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旨在通过标本方面的质量控制达到临床化学分析的质量保证。目前该“标准”文件正在待批中。
   
    一、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定义
   
    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是指为完成某项或多项临床化学检验项目而采集的一定量的血液,包括抗凝及非抗凝血。
  
    二、血液标本的采取
  
  (一) 采取部位
    1.静脉采血:应用最多的采血方式。常用的静脉为肘前静脉、腕背静脉,小儿和新生儿有时用颈静脉和前囟静脉。
    2.动脉采血:主要用于血气分析时。常用的动脉为股动脉、肱动脉、桡动脉和脐动脉。
    3.毛细血管采血:适用于仅需微量血液的试验或婴幼儿。 常用部位为耳垂、指端,小儿有时为大趾和足跟。采血针刺入皮肤深度应为2mm (<2.5mm), 采血局部应无炎症、水肿等。
  
    (二)标本类型
    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分为血清、血浆和全血3种。血清和血浆为临床常用, 除前者不含纤维蛋白原外,其余多数化学成分无差异;全血只有在红细胞内成分与血浆成分相似时才用; 血气分析、血红蛋白电泳等时用全血, 一般临床化学分析多不用全血。
  
    三、全血处理为血清或血浆
  
    血液标本采取后应尽可能早地自然地使血清(浆)从与血细胞接触的全血中分离出来。一般应于采血后2h内分离出血清或血浆。全血处理为血清或血浆分为离心前、离心中和离心后三个阶段,对各不同阶段均有具体要求。
  
    (一)离心前阶段
    即指标本采集到离心处理前的一段时间。
    1.血清:标本离心前一般应令其自行凝集,不可用木棍等剥离凝血块。通常于室温(22~25oC)放置30~60 min 血标本可自发完全凝集;冷藏标本凝集缓慢;加促凝剂时凝集加快(标本采集后应轻轻颠倒混合5~10次,以确保促凝剂作用)。
    2.血浆:需用血浆标本时,必须使用含抗凝剂的血液标本收集管,而且采血后必须立即轻轻颠倒采血管混合5~10次(以确保抗凝剂发挥作用),5~10 min 后即可分离出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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