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市2010年医疗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公开招聘
时间:2010-06-18 22:39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人发〔2004〕32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市卫生系统医疗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8、2009、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类毕业生(中医本科、大专学历的限靖江籍生源)。
2.2007年及以前毕业,且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取得执业(助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类靖江籍毕业生,限报镇级卫生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卫技人员共57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改制卫生院招聘卫技人员的名额、岗位及资格条件在报名现场另行公布,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直接洽谈。
(三)招聘条件
1.忠于党的卫生事业,热爱卫生工作,遵纪守法。
2.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学历等资格。
3.身心健康,适应卫生工作需要。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专业对口、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等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靖江市卫生进修学校4楼会议室(南环路70号,白马向东100米路北)。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填报的内容代表考生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中医本科及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上述表证复印件;2008、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类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如报到证已使用的,须由当地人才交流管理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3)符合招聘对象第2条的,须提交毕业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如报到证已使用的,须由当地人才交流管理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2010年公开招聘医疗事业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是否服从调剂栏内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单位、专业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5.每人缴纳报名费98元,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有关证件减免考试费用。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0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靖江市卫生进修学校4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同一张试卷(不分学历层次)进行专业考试。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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