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做好2010年全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选拔优秀人才,改善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为目标,在批准的招聘计划内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4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疗8名,二本一以上学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公共卫生3名,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29名,其中:临床医疗12名,专科以上学历;麻醉2名,专科以上学历;公共卫生1名,专科以上学历;口腔1名,专科以上学历;影像1名,专科以上学历;护理7名,中专以上学历;检验1名,中专以上学历;药剂2名,专科以上学历。财务会计2名,专科以上学历,麻醉、药剂、检验、影像、公共卫生、财务会计若没有报考人员,则该计划调剂为临床医学专业,要求专科以上学历。
三、招聘对像和基本条件
1、符合第二条各专业招聘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
2、护理专业在2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执业助理医师证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内((((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公共卫生岗位的,有执业医师证(含中医、口腔执业证)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报考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疗岗位的,可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5、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可不受学历限制。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热爱并忠于卫生事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行为规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由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5月11日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7日至5月27日
2、报名地点:兴山县卫生局政工股。
3、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个报名者原则上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但是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报考者可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另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或就读学校提供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任职证明;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党团员组织证明;近期免冠照片2张。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兴山县2010年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50元。
4、招聘办公室于2010年5月28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张榜公布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颁发准考证。
((((三)招聘办法
护理专业采取笔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其他专业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卫生政策法规、本专业应知应会知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