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河县卫生系统2010年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时间:2010-05-04 21:08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若干规定》(陆河委办发[2008]4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卫生系统将于今年5-6月公开招聘医务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充实卫生医务人员队伍,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医生、护士共30人(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卫生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且应取得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5年6月-1992年6月),在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6、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考。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至5月7日17时。
(二)报名地点:陆河县卫生局人秘股(地址:人民南路疾控大楼4楼),联系电话:0660—5528493。
(三)收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毕业生就业报到在人才交流机构管理的,由人才交流机构出示报考证明,其他报考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五)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六)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或具备的执业资格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明确报考单位和职位。报名登记表到陆河人事人才网(www.lhrs.gov.cn)下载。
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0年5月10日后在陆河县人事人才网公布。
报考者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6月3至4日,地点:陆河县卫生局人秘股。
五、考试办法
(一)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内容:1、公共科目:医学伦理学、传染病防治法;
2、专业科目: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给予加分:
(1)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生(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或志愿者证),总分加3分;
(2)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表彰的,总分加3分;获得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总分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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