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5月1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专业知识》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40%)与 《专业知识》(占60%)合成。 [page] (四)其他 1、博士生免试;硕士生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可免试。 2、根据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凡符合招聘条件,且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学历、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省三好学生或省双 优生、英语等级或分数、计算机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生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 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由市卫生局从考试、体 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市编办审核后,在滁州市人事人才网、滁州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卫生局履行相关报批程序,用人单位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 用。 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市卫生局设立市直医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九、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072797。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实施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和违反政策规定的招聘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委托市 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简章》 附件二:《滁州市市直医院2010年 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