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联系电话:0512-57369506(计先生)、0512-55211705,联系人:金主任。
②传真:0512-57573852、0512-57552392
③电子信箱:kswsrc@163.com或jinth3333@hotmail.com或ksasxp@163.com
④邮政编码:215300
⑤网址:www.ksws.com.cn或www.ksrs.gov.cn或www.kshr.com.cn
(二)考试
1.考试内容
(1)笔试:有关专业岗位应具备的理论知识等。
(2)面试:有关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等。 [page]
2.考试成绩和录用方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1:2确定体检和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必要时可以组织加试)按专业岗位需求1:1的比例并经考核合格后录用。符合岗位录取条件的护理专业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于面试后第二天进行选择单位。
3.考试时间:
4月14日上午8:30笔试
4月15日上午6:00体检
4月15日上午9:00面试
4月16日上午9:00护理专业选岗
4.地点:笔试、面试、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将于当天晚上20:00时后公示在卫生人才交流服务站场外和网上,网址同上。
(三)体检
1.通过笔试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试行)》组织实施,特殊岗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的人员,考核(政审)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医德医风、工作能力、工作纪律等方面。
四、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合格录用者,凭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报考市级单位护理人员还需要凭护士资格证书或5月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由昆山市卫生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后,经卫技人员资格考试和考核(含取得岗位相应资格证书等)合格予以正式定级,资格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按昆卫人[2006]第4号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2-57371237,昆山市卫生局57381258。
六、本简章由昆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