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拟录用人员经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录用工作设咨询电话:87418607(鄞州区卫生局)、87525419(鄞州区人事局);
监督电话:87525417,96178。
附件二: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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