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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时间:2010-04-03 12:57来源:收集整理 点击:

为了满足舟山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根据《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舟人劳社公〔2007〕167号)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后)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招聘对象要求为2006年及以后毕业的应历届全日制中专、普通高校毕业生(备注栏中有年龄要求的不限毕业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4.舟山户籍(以2010年3月31日户籍为准)或舟山生源,浙江海洋学院的毕业生可不受户籍与生源的限制,特殊紧缺岗位因生源有限不受户籍限制。
5.2006至2009届卫生专业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2006年至2008届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6.护理专业的考生其他要求如下:
1)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2)历届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A.中专及以上(不限全日制);
B.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C.2010年3月1日前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三级医院工作的非在编护士(以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日——4月3日,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考生到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238号舟山医院总部(原舟山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行政楼五楼多功能厅报名,咨询电话:0580-2558007;2558496。
3.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在校学习成绩单;
5)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6)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7)曾正式录用过的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当地就业部门的失业证明原件;
8)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部分专业要求)原件;
9)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
10)历届考生劳动合同、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凭证(部分专业要求)。
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职位数的1.5倍,若报考人数不足1.5倍的,将酌情核减招考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报考人数不到1.5倍的,经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120元。
四、考试时间、内容
1.考试时间为2010年4月上旬。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技能考试以岗位操作为主。招聘职位数在5名以下的,按下列办法进行考试:考生笔试成绩在招聘职位数的3倍及以内的,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两项合计分排名在招聘职位数的2倍及以内的,进入技能考试。招聘职位数在5名及以上的,采取以下办法:考生笔试成绩在招聘职位数的2倍及以内的,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两项合计分排名在招聘职位数的1.5倍及以内的,进入技能考试。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30%、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合格分另行研究确定。
2.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与舟山医院组织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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