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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逾六成国企违规体检乙肝 央企多于地方企业(2)

时间:2011-02-12 15:50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
  三是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过低。报告认为,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违规检测,仅会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即便承担赔偿责任,国企的特殊地位使得其在诉讼中往往处于有利一方,即便败诉,赔偿金额也只有几千元,最高的只有几万元,这对于财力雄厚的国企来说实在是“不值一提”。 
 
  四是对乙肝常识缺乏正确认知。多家企业招聘人员误认为“乙肝病毒会通过共餐、住宿等日常生活途径进行传播”、“乙肝携带者的身体素质较差、不能胜任繁重的工作”等等。 
 
  五是部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为了经济利益,成为企业乙肝歧视的帮凶。 
 
  六是反乙肝就业歧视的公益诉讼困难重重。报告认为,当前反歧视维权的通道仍不畅通,反歧视维权成本太高,并且面临个人隐私被曝光的危险,还要承受外部的压力等。因此,在遭遇乙肝就业歧视时,多数被歧视者都选择了默默忍受。 
 
  建议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针对国企相当严重的乙肝歧视问题,报告建议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建立政府与民间的合力监管机制,并鼓励反乙肝就业歧视的公益诉讼。 
 
  报告建议充分发挥个人、民间公益机构、新闻媒体等民间力量的监管作用,以各种形式鼓励民间的监督行为,同时建议国家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或“平等就业委员会”。 
 
  记者了解到,乙肝携带者反歧视维权往往立案难、举证难、赔偿低。2009年肖先生应聘中纺集团高级财务经理岗位,体检中查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公司以没有编制为由拒绝录用。去年肖先生一审败诉,法院的理由是肖先生体检之时本市卫生部门尚未明令禁止对乙肝表面抗原进行检验,故不支持其诉讼请求。目前他已提起上诉。 
 
  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表示:“立案难、举证难、赔偿低,为乙肝携带者构筑了高高的维权门槛,建议立法部门切实实施细则、司法机关及时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行政部门加大对企业的违法处罚力度,这样的话敢于违法违规的企业就会大大减少。” 
 
  本报记者辛红 
 
  本报北京2月11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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