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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成效缓慢 烟草利益集团成控烟“拦路虎”

时间:2011-01-07 18:18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

   马康是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一位女士。最近,她因为邻居在家门口楼道抽烟的事非常烦恼。作为二手烟的受害者,在目前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撑的条件下,她并没有很好的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健康权。 

 
  2011年1月6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现任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主编的《控烟与中国未来——中外专家中国烟草使用与烟草控制链和评估报告》面世。报告指出,目前在我国不吸烟的9亿多成人中,约有7.38亿不吸烟的国人遭受二手烟危害。 
 
  统一立法缺失 
 
  二手烟暴露率增长两倍以上 
 
  “我家和邻居住对门,这位邻居每天下班后都要出来五六次在门口抽烟。他在门口一抽我们屋里就会非常呛,说了几次也没用。”马康对记者说,在单位里她也一样头疼,和她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老刘也是一个老烟民。 
 
  在我国,和马康一样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不在少数。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出租车、餐厅等公共场所并未禁烟,即使在一些设立了吸烟区和无烟区的餐厅,很多也并未采取完全隔离的措施,大多数只是挂一个帘子甚至没有任何遮挡地同处一个大厅。 
 
  控烟报告称,与1996年相比,2010年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二手烟暴露率的增长均为两倍以上。而公开资料显示,二手烟对人体的危害一点也不比主动吸烟者轻,特别是对少年儿童的危害尤其严重。 
 
  “这种情况很常见,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偶有提意见的人反倒被视为异类。”马康对记者说,她认为,主要原因还在于目前在政策制度层面上没有很好地控制公共场所吸烟,也没有给予二手烟受害者更多的支持。 
 
  对此,控烟报告予以了证实。报告称,2006年1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国内的相关法规与公约第8条的差异仍旧比较大。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在发布会上表示,依据公约,我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要全面禁止二手烟雾。令法学界和公共卫生领域感到遗憾的是,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统一专门的禁烟方面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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