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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时间:2010-10-18 07:02来源:甘肃日报 点击:

  甘肃省卫生厅省司法厅发文要求

 

  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甘肃新闻网兰州10月17日电 据甘肃日报报道:甘肃省卫生厅和省司法厅10月15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第三方调解顾问工作方式,尽快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并进一步明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通知》指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属于医院和患者以外的第三方,具有较强的中立性。医疗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需要极强的医学和法律专业知识人才。为了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预防和转移功能,推进我省平安医院建设,省卫生厅委托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为甘肃省医疗纠纷第三方援助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工作的顾问,负责协助省卫生厅设计全省统保方案和保险赔偿处理办法,建立医疗纠纷调处与保险赔偿处理相结合的新机制,切实维护医疗机构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要尽快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卫生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省卫生厅委托保险经纪公司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参保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委员会要设专职调解员5名,并聘请省内医学、法律、保险等方面的人员作为专家库成员参与调解。同时,根据需要可在省内其他地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待、调查、协调处理医疗纠纷,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调处医疗机构与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医疗纠纷,为保险机构开展“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提供依据。(记者 宜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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