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刘伟)记者10月10日从石家庄市疾控中心获悉,目前,石市已全面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力度——学校需落实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同时,学校应对学生因病缺课原因追查,对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为了加强石市学校结核病疫情控制,石家庄市卫生局、教育局近日下发了有关通知,对卫生、教育有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进行了明确划分。近日,石家庄市疾控中心举办了“石家庄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培训班”,驻石39所大中专院校校医院院长(卫生所所长)、防疫医生和24个县(市)区疾控中心结核科科长参加了培训。 按照有关要求,为做好结核病防控,学校应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同时,学校应落实学校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落实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负责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告知学生或家长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应当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 此外,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学生患结核病如何界定休学与复学(小标题) 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者,可开具休学诊断证明:(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2)X线胸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开具复学证明:(1)菌阳肺结核患者至少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学生病例须经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门诊(市内六区为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十八个县(市)区为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同)确诊,学校须依据所在地疾控中心开具的休、复学证明和治疗方案对患病学生进行管理。-学生应如何“挡住”结核病侵害(小标题) 一是加强体育锻炼,生活要有规律,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充足,保持健康心理,增强机体抵抗力,减少发病机会;二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吐痰,在咳嗽、打喷嚏的时候应捂住嘴巴和鼻子;三是宿舍教室的经常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并注意良好环境卫生;四是如出现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者咯血,就应怀疑是否得了肺结核,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