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如果患者真正是一个慢性HBsAg或HBV携带者,也就是说,她不是隐匿进展的慢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则妊娠经过会和健康妇女无大区别,如果是肝功能代偿良好的慢性肝炎或肝炎后肝硬化,其妊娠后有可能发生肝功能的损害, ALT升高,甚至出现黄疸,在生育时发生危险,例如发生产后大出血等。 ③ 对于胎儿来说,在妊娠早期,有可能发生流产;在妊娠晚期,有可能发生胎死宫内、早产等;在生产时可能生胎儿宫内息等。以上的一些“情况也是病理上能诊断为慢性肝炎的患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而真正的携带者发生的机率很小。
6.表面抗原阳性者如何正确对待生育? 因为HBV可能通过父-婴、母-婴途径传播,为了优生优育,应慎重对待生育问题。 夫妻如有一方为HBsAg阳性且HBeAg阳性或HBV-DNA阳性时,传染性较强,精液或乳头、阴道的分泌物可能具有传染性,故此时不宜怀孕,应积极进行治疗,等待HBeAg或HBV-DNA阴转后,再考虑怀孕。如对方存在有抗-HBs,说明有免疫力,此时可以考虑生育。但怀孕期间应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且婴儿出生后按时接种乙肝疫苗及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这样可阻断母-婴传播。如果对方抗-HBs为阴性,则说明易感染乙肝病毒,需及时注射乙肝疫苗,待产生足够的抗-HBs时再考虑生育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