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侧重测试其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在合格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第1名为体检及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考核及体检对象于面试次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及平沙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院长人选,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及平沙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752746(区平沙镇党政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756-726850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756-7753325(区平沙镇纪委)。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弄虚作假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被聘用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调整岗位或解除聘用关系(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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