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校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以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工作单位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7、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按考试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的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人事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要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
招聘热线:0570-5011885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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