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开招聘人员的管理 根据区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劳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五)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社招岗位资格条件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社招岗位资格条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