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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第三人民医院谋财害命 医生称替医院背了黑锅(2)

时间:2010-09-27 16:07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点击:


  李冰冰说,经过咨询专家得知,正常心率为60~100次∕分钟,一般患者心率高至110~130次∕分钟时,25毫克的“倍他乐克”只用1/3或半片的剂量,而王某却给席桂芬每天开了好几片。当时席桂芬的心率为70次∕分钟,属于正常心率。

  病历及入院、出院诊断均显示,席桂芬没有糖尿病。可就诊期间,王某却给席桂芬开胰岛素针剂,平均每天76U(U为胰岛素的单位剂量),用药期间,一直未及时做血糖检测。李冰冰说,过多注射胰岛素,最易发生低血糖,导致神志不清,昏迷。

  在这样一种“治疗”下,席桂芬血压越来越低,心率越来越缓。2008年6月23日,席桂芬进入了昏迷状态。抢救过来之后,医生却继续用“倍他乐克”。

  “赶快转院吧,不然熬不过今晚!”一个好心医生悄悄地对李冰冰说。第二天,李冰冰将席桂芬转入南阳市中心医院。转院后经检查发现,席桂芬心动过缓,血压过低,生命危在旦夕,经实施永久起搏器植入手术,席桂芬虽活了下来,却成了植物人。

  记者采访时,席桂芬躺在病床上双眼紧闭,对于人们的问话已无任何反应。“其他人成了植物人,都会睁眼睛,也有心跳,而俺母亲却眼睛也睁不开,心脏里还不得不装着起搏器……”说着,李冰冰流下了眼泪。

  医疗鉴定

  医院被指“四大过失”

  李冰冰坚持认为,自己举报了医生骗保,得罪了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报复她,才给母亲“乱治”。李冰冰向有关部门反映的同时,向南阳市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009年10月16日,南阳市医学会作出了鉴定意见,认定此医疗事故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但未能说明医院和席桂芬伤残之间的关系。

  2009年10月26日,李冰冰提出向省医学会申请鉴定,南阳市卫生局按规定发出了委托书,但省医学会以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否认病历的真实性为由,没有受理。

  无奈之下,李冰冰委托郑州新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进行医疗纠纷鉴定、伤残评定及护理依赖评定。

  郑州新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经过鉴定,分析认为:材料中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4份病历显示,患者席桂芬一直在该医院住院治疗,主治医生均为王某。结合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南阳市中心医院多次的体检,患者血压并不高。

  四大过失

  鉴定分析还认为,医院及医生存在“四大过失。”

  其一,医院多次心电图检查患者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可确诊,医院是知情的。但却在患者高龄且有明确禁忌证并在高血压不确诊的情况下,长期使用“倍他乐克”降压药物,存在过失行为。

  其二,相对于高龄老年人用药量过多过杂,降糖药用量过大,存在过失行为。

  其三,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对患者长期治疗效果不佳的情况下,仍没有及时建议患者转上级医院治疗,存在过失行为。

  其四,主治医生王某对患者进行了数月的治疗,对患者既往史等病情仍不清楚,记载差别甚大,说明其工作态度粗心大意,对患者是不负责的,存在过失。

  2010年5月25日,郑州新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为席桂芬作出鉴定:“一、南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过失行为,其过失行为和患者病情加重成类植物人状态存在主要因果关系。二、被鉴定人席桂芬伤残等级已构成一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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