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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因体检乙肝被罚 企业内部医院违规需关注

时间:2011-02-18 13:56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

   客车生产知名企业郑州宇通客车公司所属卫生所,在没有体检资质的情况下,就为员工开展入职体检,导致乙肝携带者被拒录,经举报后最近被卫生局罚款2000元。业内人士呼吁监管部门重视企业内部医院乙肝检测的问题。

 
  内部卫生所乙肝体检被举报 
 
  2010年7月,郑州宇通客车公司在应届生入职体检中,安排入职者到自己内部卫生所体检,卫生所对所有体检者抽取血液,随后有3人被宇通公司以乙肝标志物阳性为由解除了就业协议。 
 
  郑州市民杨先生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宇通卫生所并不具备国家规定的体检资质,随意为用人单位提供健康检测服务,明显违规。去年9月份,杨先生就此情况向郑州市卫生局寄出了投诉信。 
 
  “宇通公司内部卫生所的执业许可证显示其诊疗科目为内科和中西医结合科。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显然宇通公司是没有体检资质的。”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说。 
 
  《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也规定,未经指定的医疗机构及其他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开展健康体检业务。 
 
  警惕企业隐性入职体检 
 
  卫生部门接到举报后,调查发现,宇通公司内部卫生所已经超出了核准登记范围开展体检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于是决定给予宇通卫生所警告并处以2000元行政处罚。 
 
  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于方强表示,这起案例说明我国的就业体检市场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管理。 
 
  2009年8月,卫生部发布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将健康体检界定为一种医疗行为,任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体检活动。但调查显示,仍有61.1%的国有企业会在员工入职体检中进行乙肝检测。 
 
  我国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认为,企业在自己内部医院安排入职健康检测,很容易规避“乙肝禁查令”,往往也是“隐性歧视”的源头。因为都是“自家人”,很容易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这一现象亟待监管部门重视。(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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