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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管理条例草案首次审议

时间:2010-11-11 10:53来源:解放日报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王海燕 通讯员 冯丽华)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1年1月16日召开,1月21日闭幕。1月15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昨起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上午的会议。  

 
    根据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上海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上海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上海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上海市201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会议听取了市长助理兼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所作的关于《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兆丰所作的有关条例草案审议意见报告,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就犬扰民、犬伤人、犬便溺、流浪犬、犬只尸体处理以及养犬收费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纷纷发表意见建议。据介绍,针对本市犬只数量的不断增加,不规范养犬行为引发的大量社会问题,条例草案对养犬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的收容、认领、领养,犬只的经营等方面作了规定。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所作的关于《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刘国胜所作的关于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教委主任薛明扬所作的关于 《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孙运时所作的有关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所作的关于本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任连友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执法检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豪、周禹鹏、王培生出席会议,副主任杨定华主持下午的会议,副主任蔡达峰、郑惠强出席会议。副市长沈骏、赵雯,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列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各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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