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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1家省属医院实现医学检查互认

时间:2010-10-07 08:09来源:新华网 点击:

  新华网福州10月6日专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该省11家省属医院(包括驻榕部队医院)间医学检验、影像检查互认工作,9月底完成评估并进行测试运行,10月上旬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据介绍,不少市民在就医时,在一家医院做的检查到了另一家医院,即使是同样的检查,也要重新做,患者为此多花不少检查费。在实现医学互认后,患者在这些医院看病,同一项目将不用再进行重复检查。

 



  福建省卫生厅介绍,持有国家统一标准的社保卡的居民可以在这11家医院之间查询所做的检查和诊疗情况。患者在一家医院所做的检验、检查,其他10家医院也承认,不必重复检查。这11家省属医院包括福建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级机关医院、省老年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476医院(原福州空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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